索引号: | 014207221/2018-0663 | 文号: | 通城管发〔2018〕13号号 |
信息来源: | 生成日期: | 2018年01月23日 | |
生效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印发《市城管局对接服务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 | 附件: |
各区城管局(执法局)、环卫处,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支队):
现将《市城管局对接服务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市城管局对接服务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
工作方案
轨道交通一号线的开工,对打造枢纽南通,实现跨江融合,促进南通建设长三角北翼中心城市目标定位的达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全市城管系统要全力以赴、积极配合,主动对接轨道交通建设、施工单位,做好职能范围内各项服务工作,为轨道交通又好又快建设保驾护航。为保障、服务好轨道交通建设工作,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轨道交通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找准城市管理工作与轨道交通建设工作的切入点,提前介入、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做到服务优先、指导前置、难题会商、多措并举,努力为轨道交通建设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服务和保障,为我市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建设上海“北大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1.主动对接做好预案。积极与轨道公司对接,建立对接协调、联动管理工作机制。组织专题研讨,了解工地围档建设、公益广告宣传、环卫设施设置、渣土施工方案、公共自行车站点迁移等实际情况,指导建设单位及各标段项目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工作预案。(牵头部门:三大队)
2.提高各项审批效率。协调通州、崇川、港闸、开发区城管局,及时受理轨道交通建设涉及城管方面的各项许可申报材料,加快中间流转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快速办理各项手续。(牵头部门:法制处)
3.全力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作。推动轨道交通环卫基础设施规范建设,指导轨道建设单位从规划建设源头推进环卫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足额按需配备公厕、分类式垃圾桶、果壳箱等,规范收运处置各类垃圾。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工地及周边道路清扫保洁及洒水降尘力度,提高轨道交通建设周边区域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牵头部门:环卫处)
4.指导施工企业开展渣土规范处置和扬尘防控。与轨道建设、施工单位协调配合,落实具有渣土运输服务资格的企业从事渣土处置,依法运输、处置建筑渣土,指导开展覆盖、绿化、冲洗等各项防尘防污工作,防止施工污染。(牵头部门:三大队)
5.协助建设施工单位落实渣土终端处理。指导轨道建设单位做好渣土处置预案、落实防尘防污措施,协调落实建设渣土临时堆放及终端处置点位,减少建筑垃圾占地堆放。(牵头部门:三大队)
6.帮助指导建立规范的工地围档。指导轨道建设单位设置规范的施工围档,并开展公益宣传。指导轨道站点景观亮化设施建设。(牵头部门:市容处)
7.牵头进行公共自行车网点搬迁。凡涉及施工拆除网点,及时协调运营单位提前向社会公示,并落实搬迁工作。(牵头部门:车管处)
8.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及轨道公司需要协助的其他工作。
三、保障机制
1.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各处室、各部门通力合作,构建联合机制,提高巡查频次、范围,及时发现工地围档、广告画面、环卫设施建设、公共自行车网点、道路保洁、渣土运输及处置等存在问题,与轨道建设单位共商解决方案,及时予以解决。
2.开展难点问题会商工作。对轨道施工期间出现的涉及城管方面各类难点问题,牵头各区城管部门研究处理方案,做好协调、指导。如属于其他部门的,及时通知相关管理部门,并告知轨道建设单位。
3.做好重大违章的移交督办。对轨道建设施工期间发现的擅自设置广告、环卫设置不规范、施工扬尘污染、渣土抛洒及乱堆乱倒等违法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及时移交相关辖区城管部门,依法查处,并指导建设、施工单位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同类案件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