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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通市城管系统法治建设规划(2013~2015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29 字体:[ ]

各县(市)、区城管局(执法局),督查机动支队、直属执法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各处室:

  现将《南通市城管系统法治建设规划(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通市城市管理局                        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11月29日

  

南通市城管系统法治建设规划(2013~2015年)

  2013~2015年,是南通市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在全省江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加速推进阶段,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突破阶段。进一步推进全市城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提高法治工作水平,全面建设法治城管,对于促进南通城管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南通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3—2015)》的有关要求,结合城管系统近几年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建设法治城管的目标,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国家、省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城管。

  2.工作目标:经过两年左右的不懈努力,稳步推进法治城管建设的各项工作,实现法治城管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包括: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体制;不断增强城管部门责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依法预防和积极化解城市管理领域社会矛盾争议;各级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职能转变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依法公开、依法保密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凡依法不属禁止公开或限制公开的城管信息,都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充分告知。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给人民群众办事提供方便。逐步扩大网上查询、办证、缴费、求助、投诉、举报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优质服务。

  4.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认真贯彻《江苏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依法规范、阳光运行、全程监控、高效便民的原则,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大对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情况及行政机关人员调整等情况,及时做好网上行政权力库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凡经审核确认进入行政权力库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在网外运行。

  5.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探索“尊重自治权力,建设有限政府”理念下的社会管理新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的自治作用。要加强住宅小区管理,发动组织居民群众、物业管理等多方面力量共创文明社区。扩大城市管理志愿者队伍,动员更多的市民关心、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热心市民评选活动,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完善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

  6.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听取意见、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凡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应进行听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报告等配套制度。

  7.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坚持把风险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前置条件,建立和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事先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涉及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决策事项要重点实行预测预防。要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凡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8.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和评估制度。建立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反馈纠偏机制,加强对决策落实的督查督办,并通过民意反映、抽样检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作出停止执行的决定。

  9.强化决策责任追究。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接受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三)不断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10.不断加强城管制度建设。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围绕提升城市形象,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督察等内容,制定出一批高质量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建立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向社会征求意见等制度,确保出台的各项政策性文件最大限度地体现社情民意。

  1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注重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涉及重大事项或者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城管部门应当定期清理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12.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全面履行城管职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1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注重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重视执法服务,推行执法惠民。严格执法程序,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服务等各类涉及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严格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杜绝违法取证行为。全面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坚持处罚适度的原则,防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逐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网上运行方式。推行和规范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

  1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运用科技手段改进行政执法,推进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推行移动执法、文书制作电子化等手段。以合法、规范、实用为原则,开展行政许可辅导、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重大案件事后回访、行政案例指导等方式,建立新型的行政管理监督模式。

  (五)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15.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城管法制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开展依法行政检查。要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对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影响大的行政违法行为实施监督。城管监察机构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进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保障政令畅通。

  16.畅通监督渠道。依法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按时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妥善处理人民法院、检察院提出的司法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和保障新闻舆论监督制度。高度重视网络监督,运用好电子政务平台,建立民意诉求回应机制,广泛听取民意,自觉接受监督。

  17.完善行政问责机制。严格执行《南通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坚持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违法行为导致本地区本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争议

  18.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争取以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19.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提高复议案件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快审速结;对案情复杂、社会关注的案件,可以采取公开听证、当面审理等方式,提高当事人的参与度和审理活动的透明度。对依法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切实加以整改。对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要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行政复议机构。

  20.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城管部门在行政应诉过程中应树立有错必纠的观念,在依法应诉的同时,主动自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在执法主体、执法权限、事实认定、适用依据、执法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城管部门应积极采取变更、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等措施予以纠正,并做好善后工作。深化和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落实司法建议。要把办理个案与完善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对于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应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七)全面落实法治城管建设保障措施

  2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城管部门要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好发挥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构的组织、协调和督促作用。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活动,争创依法行政示范点。宣传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22.落实学法制度。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重点落实城管部门党组(党委)学法制度。制定班子成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二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任职晋职的依据之一。要利用网络平台、手机短信等新载体开展学法培训教育。

  23.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城管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法制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要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各城管执法中队要配备1~2名专兼职法制员。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确保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建设法治城管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确保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城管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

  24.创造法治环境。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深入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普法活动,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城管管理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城管网站、刊物以及媒体等平台,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建立信息工作责任制及信息工作例会、信息员培训等制度。开展城管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