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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管理“十二五”规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23 字体:[ ]

  一、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市容管理事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工作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市容秩序杂乱的问题仍然多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容长效管理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目前,我市市容管理制度、规划等管理规范相对于管理需要和管理实际,显得明显滞后,解决市容管理突出问题的长效性机制十分欠缺,导致市容管理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不强,市容管理方面突出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始终未走出“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的怪圈。同时,由于城市综合管理机制的缺失,市、区、街三级管理脱节、部门管理合力不强、效率偏低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多头管理、职能不清等问题在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及亮化管理中尤为突出。

  (二)市容管理投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一直以来,我市市容管理没有长期的投入计划,无固定资金来源,年度投入市容改造及整治的经费也寥寥无几。与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市区规模不断扩大、市容管理工作量日趋加重的实际情况相比较,市容管理的投入明显不足。与周边同类城市相比较,我市市容管理投入更显偏低。由于管理投入太少,正常的管理经费主要由区、街道、居委会创收解决,导致专职市容管理队伍人员待遇偏低,工作质量效率低下等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同时,由于市区市容整治和景观建设改造投入太少,导致市区的景观包装改造工作进展缓慢,整体效果偏差。

  (三)城市道路景观建设整合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市区视觉空间比较杂乱,基础设施建设无整体规划,各类设施协调性、整合性不强,道路两侧地表空间堆放杂乱,道路上的电杆、电线、交通标志、路标等各类标牌杆线设置失控,缺少整合,部分户外广告设置重叠错杂,质量较低,影响美观和安全。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容环境为总体目标,以根本解决市容管理难点顽症为主攻方向,以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示范区为主要抓手,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机制、加大管理投入为基本保障,进一步加大市容管理工作力度,推动市容管理工作逐步迈入规范化、长效化、高效化良性发展轨道。

  (二)总体目标

  围绕全市“十二五”规划总体部署,进一步理顺市容管理工作体制,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全力提升市区户外广告及亮化设置档次和整体水平,不断加大主要道路景观建设包装整治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市区便民摊点规范设置管理,全面强化市容管理专职队伍建设,力求到“十二五”期末,市容管理队伍达到专业化标准,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市区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全部达到市容管理示范标准。

  三、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

  (一)具体目标

  1. 市容秩序管理。根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完成主要道路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停车设施建设。强化乱停车、乱晾晒、乱堆放管理执法,实现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停车规范、无乱晾晒和乱堆放工作目标。

  2. 户外广告管理。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基本健全完善,市区主要道路户外广告全部符合规划要求,其他区域无明显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违法违章户外广告控制在20%以内。

  3. 亮化管理。完成市区亮化管理规范及专项规划编制,按照规划分步实施市区亮化建设,确保濠河景区、狼山景区、新城区及工农路、南大街、人民路、青年路、城山路、通沪大道、啬园路、星湖大道、长江路、通宁大道、通京大道等11条主要道路亮化建设规划实施到位。

  4.便民摊点管理。完成市区便民摊点管理规范的制定完善和便民摊点市场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建设及各类集散中心迁出中心城区步伐。分步实施便民摊点专项规划,力求在中心城区东、西、南、北各建成一个便民摊点市场群,同步实施规划便民摊点的规范设置管理工作,确保市区便民摊点按规划实施到位。持续开展乱设摊点综合治理,确保市区主要干道、重要节点无乱设摊点。

  5.道路景观建设整治。结合旧城改造建设,对老城区内的主要道路按照旧城改造规划方案实施全方位综合立体式综合整治。实施并完成外环北路、外环西路、青年路、人民路、姚港路、桃坞路、濠北路、濠西路、跃龙路、南大街、北濠桥路、钟秀路、工农路等13条路的包装改造整治及杆线入地、市政公用设施迁移整合。

  6.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加强市容秩序管理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按照人流密集区域每公里配备2名秩序管理人员、一般区域每公里配备1名秩序管理人员的标准配齐市容秩序专职管理人员,按照市区普通工人平均收入水平,逐年提高秩序管理专职人员工资待遇。完善市容秩序路段责任包干等管理机制,强化市容环卫责任区违法问题执法查处工作,力求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签约率达到100%,主干道履约率达到98%以上,其他区域履约率95%以上。

  (二)主要措施

  1.完善管理机制。转变管理理念,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并重且连贯的工作思路,将市容管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组织编制并实施市容管理总体规划、市政公用设施设置专项规划、户外广告及亮化专项规划、主要道路景观包装整治专项规划、便民摊点设置专项规划等市容规划。制定并实施户外广告管理、亮化管理、便民摊点管理、建(构)筑物立面容貌管理等管理规范。进一步理清和明确市、区、街三级市容管理分工及市相关部门管理职能,建立市、区、街上下连贯,市级相关管理部门整体联动、高效运转的市容综合管理机制。

  2.加大管理投入。根据市区市容管理实际需要,科学测算和逐步递增市容管理财政支出。将市容管理经费投入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范围,按照财政收入一定比例支出市容管理专项经费,确保市容管理必须经费足额投入。

  3.综合治理顽症。对户外广告、摊点管理、车辆停放、公用设施设置等市容管理方面的难点问题。一方面在城市建设中,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强化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重点加强停车设施及市场群的建设,着力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乱设摊两个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大管理执法力度,重拳查纠乱设广告摊点、乱停乱堆等违法问题,强化市政公用设施乱设置问题的综合治理,确保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市容秩序难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4.推进示范建设。在不断强化户主要道路中心城区景观整治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先主要道路、后次要道路,先中心城区、后其他区域”的实施步骤,逐年推进市容管理示范路和示范区创建工作,通过示范路和示范区的典型示范作用,促进提升市容管理整体工作水平,使中心城区逐步成片达到“平面整洁、立面靓丽、空间美观”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