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打铁还得自身硬”。
5月28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领导班子针对案件数量多、人员少、处置难的情况,把如何提高执法能力和案件处置效果和行政执法效率,努力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1+3﹥4”的效果得到充分释放,作为布置开展业务工作的重要课题和前提,经集体认真讨论研究决定,原则上把每周五的下午半天作为全体人员政治、业务理论学习和案件研讨分析时间,让行政执法人员“充电”,并形成制度。
“充电日”制度将以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为目标,强筋健骨,苦练内功,全力推动和提升行政执法效率。